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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01号全国寻人网站开通
·本站公告,2010年6月31号前,加盟全国寻人网
·祝贺全国寻人网,全国各地开通
·全国寻人网;站长有话说
 
  一 为失踪者建立个人档案,
在网上发布带有清晰照片的专
页。

二 代理各类媒体寻人广告。

三 根据失踪者亲属或寻亲者
的要求,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况下提供寻人、寻家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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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 人 步 骤
第一步:登记资料

第二步:资料审核

    我们收到您登记的资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们将会把你登记的资料发布在我们的网站上。

第三步:完成

    审核通过后我们会将您的信息放在全国寻人网的首页特别报道,届时整个寻人过程完成,如果本站有相关消息会马上通知到您。


               登 记 说 明

   您好,欢迎你来到全国寻人网登记页面,你点击我们的寻人网页面就是希望利用全国寻人网尽快的找到你失去的家人,亲友,我知道你的心情现在很焦急,我们全国寻人网站面向全国各地,目前是中国最大的网站,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早日找到你的家人。

   谢谢你点击寻人登记页面,你向全国寻人网站求助,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愿意尽我们的能力帮助你!我们感谢全国各地失踪的家庭对全国寻人网的信任与支持。我们会更加努力,不辜负没一位求助者的重托,我们愿意为个位求助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本站向你提供如下服务,你可以选择以下条款,

1、发布照片是本站收费服务,包括(上传照片,文字介绍,联系方式,失踪者所有信息等)收费标准如下:

   发布照片收费标准,200元半年,380元一年,你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选择,如有困难请打本站电话申请减免。

2、 本站寻人留言不带照片,目前是免费的,必须经本站审核后,发布。

3、 寻人登记者需要提供,照片,联系方式电话等内容,如果你有扫描仪你可以直接游览登记,如果你没有电脑或扫描仪,你也可以把照片等寻人资料寄给我们,我们上传后会把照片给你邮寄回去。

4、 汇款方式:银行汇款,网上转帐,等详细咨询 15069116668咨询

5、 下面是我们的服务条款,而你只有完全接受这些条款,才能登记你的资料。

特别提示:

1、你要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及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 、你对提供输入的资料真实性负全部的责任。

3、本页全国寻人网上登记表的各项条款应与国家有关法律一到,如有发律条款有抵触的内容,以法律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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